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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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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图书介绍

第一章 政策法规类 1

1.非营利性养老院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

2.新办企业必须是从无到有建立起来的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

3.县改(市、区)所在地新华书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变 2

4.单独购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2

5.福利企业被个人买断企业性质发生改变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

6.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3

7.个人生活补助费范围进一步明确 4

8.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费用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4

9.出口退税政策应执行统一规定 5

10.校办企业销售抵账货物不属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范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

11.明确和规范饲料征免增值税的范围 7

12.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8

13.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股息税前扣除有明确规定 9

14.外国企业的董事在中国境内兼任职务有关税收问题明确 10

15.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 10

16.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问题的规定 12

17.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政策决定延期两年 13

18.水利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13

19.地方农垦等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14

20.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4

21.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贷款利息免征营业税 15

22.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15

23.卫生医疗机构有关税收政策 16

24.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18

25.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作为坏账损失的可以税前扣除 18

26.住房公积金在指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19

27.随军家属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9

28.校办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凡用于本校教学和科研的免税 20

29.对兴办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免税 20

30.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 21

31.对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明确有关规定执行口径 21

32.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3

33.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征免税期限的确定 23

34.住房出租并用于商业经营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5

35.薄荷油和拖拉机底盘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5

36.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所得税业务问题的规定 26

37.在“十五”期间若干报刊增值税可享受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 28

38.自来水厂(公司)随着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29

39.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政策规定 29

40.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0

41.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规定 31

42.保险企业支付代理手续费在不超过当年实收保费收入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33

43.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入纳税 33

44.高校学生公寓若面向社会提供住宿或挪作他用取得的收入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33

45.企业出口的四类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34

46.个人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5

47.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的适用税率 36

48.调整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纳税起征点 37

49.高新技术企业适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8

50.关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38

51.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进一步得到明确 39

5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具备规定的条件 41

53.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免征营业税 42

54.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规定 42

5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可抵减增值税欠税 46

56.基金会取得应税所得额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47

57.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征免税收规定 47

58.民族贸易企业继续执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48

59.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明释 49

60.连锁经营企业应统一纳税 49

61.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 50

6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及扣除标准 51

63.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取得收入免税 52

64.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销不再征收消费税 53

6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 54

66.工业企业制售安装通讯铁塔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54

6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可按13%的税率抵扣 55

68.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规定 55

69.县以下小水电企业的电力产品可按6%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56

70.烟叶农业特产税税率由31%调减为20% 56

71.外商投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又实行单独经济核算的采购国产设备可以退税 57

72.轻工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提取总机构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 57

73.国家行政机关住房改革支出经费账务处理的规定 58

74.明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60

75.购置未税(费)的旧车也要征收车辆购置税 60

76.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1

77.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62

78.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税率 62

79.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和收入级次的划分 65

80.技术转让等业务免征营业税要按审批程序规定执行 66

81.外国企业转让邮电通讯设备的软件取得使用费征收企业所得税 66

82.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等产品后当年内达到设计能力的可免增值税 66

8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含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67

84.证券公司代扣代缴个人股东账户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7

85.省际间卷烟计划有偿调整中企业支付和收取的调剂费所得税处理规定 68

86.剧本使用费均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8

87.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所得税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68

88.非电信企业和非全资控股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69

89.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70

90.东北和西北地区的电力企业分别以省级电力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71

91.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征税范围 71

92.残疾人的劳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72

93.个人取得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收入按规定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72

94.企业的免税所得可以弥补亏损 74

95.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74

96.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75

97.自来水行业适用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同时并可抵扣 75

98.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可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75

99.公路建设临时占用耕地超过一年或不到一年但无法恢复耕种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 76

100.占用耕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76

101.承包长距离输送管道(不含建设单位提供设备)的工程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 77

102.金融保险企业的呆账在税前账目处理规定 77

103.财政部关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79

第二章 综合类 84

1.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专户管理的也要缴税 84

2.销售折扣与折扣销售有区别 85

3.非雇员收入均应计入应纳税营业额征收税款 85

4.学校发生的应税行为也应依法纳税 86

5.出口转内销货物的进项税抵扣须有转内销证明或增值税发票 86

6.以邮寄方式销售或购进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87

7.停业期间发生应纳税义务要缴税 87

8.定期定额纳税业户经营额超过核定额幅度的要如实申报调整定额 88

9.非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88

10.财产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能税前扣除 89

11.出售商品房要缴纳各税 89

12.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冲减进项税额 90

1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生纳税义务为合同约定日 90

14.供电工程贴费不需要纳税 91

15.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税前只准扣除实发部分 91

16.学校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营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92

17.与下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共耗费用应按合理比例分摊 92

18.职工宿舍维修费不能税前扣除 93

19.已提取税金但未申报属于偷税 93

20.发出商品长期挂账属于坏账损失须转出进项税额 94

21.铁板房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其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 94

22.宾馆附设的门市部和外卖店等对外销售应纳增值税 95

23.房屋售出后产权发生转移不能再提折旧 95

24.免税企业虚报亏损应按亏损额计算应税所得 96

25.持外销证在非指定销售地销售应受到处罚 96

26.涉外企业合并后应按合并前账面历史成本计提折旧 97

27.试营业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中予以纳税 97

28.计税工资提而未发或超标准的不得税前扣除 97

29.经批准成立并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具备纳税资格 98

3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健全并守法经营可继续保留资格 98

31.税收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及留置权执行 99

32.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要作纳税调整 100

3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价收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01

34.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 102

35.“偷税”未达到标准不构成“偷税罪” 102

36.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可作纳税调整 103

37.新《税收征管法》相关名词解释 104

38.将自产货物抵债属于有偿转让行为应计提销项税 104

39.农业生产者到外地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须开具证明 105

40.企业住房折旧费和维修费要在住房基金中列支 106

41.加收滞纳金不是处罚 106

42.包税合同是违法合同税法不予承认 107

43.广告代理业务应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107

第三章 纳税向导类 108

第一节 增值税 108

1.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规定和申报程序 108

2.个人经营废旧物资不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畴 112

3.销售额未达到纳税起征点的不征税 113

4.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113

5.转卖固定资产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条件方可免税 114

6.销售饲料若未经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14

7.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115

8.退货后应及时冲减进项税额否则要补税罚款 115

9.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申报缴纳增值税 116

10.收取过称费未单独核算的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117

11.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输装卸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缴增值税 117

12.设备出租未单独核算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118

13.购物赠券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 118

14.买一赠一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119

15.具备建筑业施工资质并在合同中单独注明劳动价款销售自产货物取得收入征收增值税 119

16.军队转业干部开办汽车修配厂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121

17.啤酒瓶价外循环不计收入少纳税款 121

18.与本企业无关的担保损失不能税前列支 122

19.销售计算机和提供服务的未单独核算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122

20.销售装潢材料收入及装潢收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23

21.营利性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免税年限的应纳各税 124

22.销售折扣既没有退回原发票又未取得有效证明不能冲减销项税额 126

23.制作广告牌取得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126

24.技改购置国产设备凭有效发票可抵扣企业所得税 127

25.查出的税款应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28

26.固定资产当作配件记入低值易耗品偷逃税款 128

27.未缴纳的农业特产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29

28.企业旅游用车耗油属于福利范围不能抵扣 129

29.货物遭灾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应作转出 129

30.销售免税麸皮要单独核算 130

31.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30

32.代购货物须同时具备规定条件否则应缴纳增值税 131

33.医疗机构之间相互销售药品、药械属于应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132

34.收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应并入销售额纳税 132

35.残疾人销售货物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132

36.建安企业自制自用铝合金门窗应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133

37.应税货物移库时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33

38.民政福利企业的外购货物直接销售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34

39.医院销售自制药品属于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34

40.农机公司从厂家取得的“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项目缴纳增值税 135

41.从销售方取得“让利”收入应按当期所购货物的税率计算税额冲减进项税金 135

42.回收塑料再加工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36

43.加工“非政策性”粮食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136

44.电费滞纳金是一种惩罚性的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收费应缴纳增值税 137

45.购买原木的价外费用不能计提进项税额 137

46.用于非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38

47.收取附加费属于价外收费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38

48.经销图书取得的手续费属于“折扣销售”范围若单独开具发票应征收增值税 139

49.经营政策性粮油在销售时未按规定作价经营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39

50.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以开票时间实现纳税 140

51.电力企业之间供电互抵购电费部分属于销售货物范畴应征收增值税 140

52.收取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申报征收增值税 141

53.随电价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供电环节缴纳增值税 141

54.兼营收入无法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42

55.销售外购笋衣应按“农业产品”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42

56.兼营免税货物应单独核算否则不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43

57.变质货物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43

58.卫生用药不属于农药的范围其税率不同 144

59.取得产品推销奖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冲减进项税额 144

60.总机构下属的分支“机构”之间销售货物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的属于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45

61.供货方弥补差价款应视同返还资金征收增值税 145

62.路桥工程公司的附属车间生产预制构件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146

63.防疫部门供应防疫药品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46

64.购货单位退货凭有效证明及时冲减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 147

65.代购货物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条件方可不征收增值税 147

66.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初级产品其销售收入应按17%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148

67.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征收增值税 148

68.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税款优先 149

69.代垫运费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 149

70.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饲料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50

71.出售用电权取得收入均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150

72.4缸柴油机不属于农机产品征税范围 151

73.制售粮食熟食品不属于粮油复制品的征税范围 151

74.装车费属于价外收费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152

75.修理电话收入属于修理修配劳务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52

76.专营企业销售罚没粮食属于应税范围 153

77.出售农机单独底盘属于大配件范围应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 153

78.企业仓库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153

79.美容院兼营零售化妆品不能分别核算的应征收增值税 154

80.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属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 154

81.酒糟属于单一大宗饲料构成对其销售收入免税 155

82.农村电网维护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55

83.苗圃出售橡皮树之类的树苗花卉应征收增值税 156

84.从销售方取得返还资金应依所购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156

85.销售纯净水属于有形动产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57

86.抵债货物凭相关有效合法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57

87.收取承兑汇票的利息收入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征收增值税 158

88.大麦芽不属于粮食范畴其适用17%税率 158

89.购销免税货物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58

90.自主承包经营生产半成品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59

91.销售蚊香属于日用卫生用药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59

92.制售安装通讯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60

93.单位职工用液化气属于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应征收增值税 160

94.防疫站调拨或发放药品属于政府财政负担的免征税款 161

95.原价销售货物也应按销售价计提销项税额 161

96.政策性粮食改变为商品粮销售应征收增值税 162

97.购货方取得的回扣资金应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金 162

98.接受实物返还应依该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冲减当期进项税 163

99.自采石料用于非应税范围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 163

100.维修店销售通讯工具取得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164

101.销售地砖收入可依6%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164

102.运输单位发生销售和运输货物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64

103.商业企业货款未付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65

104.运输单位销、运水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缴增值税 165

105.修理修配取得收入仍依6%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166

106.从棉农手中购进的免税棉花应按13%税率抵扣 166

107.企业购进货物验收入库后才能抵扣进项税 167

108.销售自产食用豆油不属于农产品免税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167

109.贩卖“仔猪”的经营收入要缴纳增值税 168

110.照相馆兼营胶卷未能分别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168

111.销售并安装护栏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68

112.煤炭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批发煤炭适用13%的税率 169

113.电器维修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范畴应征收增值税 169

114.受骗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范围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170

115.单纯销售手机不提供服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171

116.外国企业销售参展物品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171

117.监狱劳教企业与外单位合资新办的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71

118.带企业标识广告用品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 172

119.销售计算机软件在规定的时间以后征收增值税 172

120.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应征收增值税 173

121.留抵税额不允许在以后月份抵扣应作转出处理 173

122.企业将自产的暖气用于职工家属楼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74

123.农民销售外购蔬菜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175

124.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凭专用发票准予抵扣 175

125.外出经营要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证明方可回所在地纳税 176

126.企业破产的留抵税额不能退回应作增加亏损处理 177

127.制作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77

128.商场用自己销售的商品自用办公或招待客人或赠送他人应分别处理 178

129.个体经营废旧物资不属于免税范围 178

130.“液氨”不能视同于“氨水”税率要分清 178

131.提高标准收取职工电费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计提销项税金 179

132.维修厂房购进的材料属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税 179

133.资助科研开发的经费需具备一定条件可以税前扣除 180

134.旧塑料生产加工塑料粒子不享受废旧物资免税的优惠政策 181

135.残疾人自产自销蛋糕业务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181

136.没有废旧物资经营权自行收购废纸不能抵税 182

137.商场从厂家取得保修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 182

138.恢复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以前的留抵税额不能抵扣 183

139.固定资产的修理费超过规定标准的视为改良支出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84

140.公司在外设非独立核算办事处未发生以下业务的应由总机关缴纳增值税 184

141.使用非正式收购凭证不能抵扣税款 185

142.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全额收到货款也要征税 185

143.销售旧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86

144.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棉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87

145.销售废旧塑料及制品分开核算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87

146.模具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按固定资产核算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188

147.以旧换新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算征税 188

148.交易所转付购物货款若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89

149.生产小页岩砖若达到生产规模和取得技术认证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89

150.商场自用柴油属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90

151.广告公司出售货物已构成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90

152.未付货款已不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条件 191

153.自来水公司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192

154.调拨和发放非政府财政负担的禽流感疫苗应征收增值税 192

155.卖电视机配送微波炉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93

156.购入的备件没有增值税的扣税凭证无需抵扣和纳税 194

157.用旧机器对外投资应减半征收增值税 194

158.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农产品应按买价依13%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95

159.剩余的工程物资转入原材料要在税法规定的时限内补提进项税 195

160.废铁屑加工成铁粉不享受废旧物资免税优惠政策 196

161.制作广告牌属于广告美术业务范畴应征收增值税 196

162.出售旧车的价格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197

163.销售旧货按如下税收政策征收增值税 197

164.残疾人制作音箱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198

16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后现有的库存商品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198

166.送货上门的运费收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99

167.转让结余材料所有权来换取抵冲加工费应视为销售 199

168.资产评估核销货物属于非正常损失应当转出进项税额 200

169.停止抵扣期间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结转 200

170.用户从经销或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 201

171.电力部门自用电应按同期的市场电价计算纳税 201

172.行政单位对外经营印刷业务应征收增值税 202

173.购进免税原木的运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02

174.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返还的前提条件是先履行纳税义务 203

175.被查补的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 203

176.年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204

177.出口单板属于取消退税产品范围应按出口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 204

第二节 消费税 205

1.酒厂销售外购酒属于应纳消费税范围 205

2.以酒抵债属于销售货物范畴应按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205

3.福利企业生产销售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6

4.白酒和药酒不适用“复制酒”消费税税率 206

5.卷烟包装物要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07

6.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扣除外购消费品已纳税额 207

7.生产石脑油和常线油应缴纳消费税 207

8.金银首饰零售业的消费税要按规定计提 208

9.生产销售香皂既征收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 209

10.含铅与无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不一样 210

11.酒店自酿啤酒属于应征消费税范畴 210

12.销售宝石坯应征收消费税 211

13.啤酒源应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211

14.委托个体户加工白酒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税款 212

15.12度以下的土甜酒要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212

第三节 营业税 213

1.营业税不能直接从“商品销售收入”中扣除 213

2.供车行为属于“服务业”征税项目应征收营业税 213

3.建安企业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14

4.建筑业缴纳营业税要遵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14

5.无主营业务收入的招待费可按不超过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2%的比例列支 215

6.出租房屋用于居住时应征收以下各税 215

7.“以资抵债”应征收以下各税 216

8.房屋转租要分别缴纳以下各税 217

9.房地产公司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应全额纳入计税营业额中 218

10.转让股权要视其情况确定征免税 218

11.建安企业销售安装和保养及维修电梯所取得的收入不应征收营业税 219

12.无论大包或包清工一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 219

13.集资款建校修路也应征收营业税 220

14.合作建房要按照转移和销售不动产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 220

15.英特网上信息咨询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22

16.学校的赞助收入属于广告收入的应当征收营业税 223

17.餐馆兼营烧卤食品按规定应征收营业税 223

18.以储金产生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223

19.收取资金占用费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24

20.电视台交换节目是由于转让自制节目的使用权而产生的收入要征收营业税 224

21.非电信部门提供电话信息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25

22.电力建设资金贷出取得利息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25

23.房地产包销商将房屋再次销售应征收营业税 226

24.经营公用电话应征收营业税 226

25.外国企业出租位于中国境内房屋要征收营业税 227

26.承建内部工程凡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均应征收营业税 227

27.物业管理企业代收如下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228

28.运输管理费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征收营业税 228

29.以房换地行为属销售不动产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229

30.以专利权入股再转股时就应当征收营业税 229

31.非金融机构收取资金占用费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30

32.再就业部门收取的管理费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230

33.个人出租医疗设备取得的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231

34.以房屋抵偿贷款利息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31

35.收取周转金的占用费应征收营业税 232

36.以投资联营名义将房产交由他入使用收取固定收入属于房屋租赁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32

37.饮食店销售货物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232

38.用家属楼抵顶工程款视同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33

39.出售公有住房视同销售不动产应征收营业税 233

40.自建自售楼房已发生两次应税行为应分别计算征收营业税 234

41.承建上级主管部门的工程也应征收营业税 234

42.轮渡客运属于水路运输其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35

43.拆除建筑物取得收入属于其他工程作业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235

44.预收定金属于预收款方式发生纳税义务时间为收款当天 235

45.有线电视台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收费属于劳务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36

46.拍卖行的拍卖收入和拍卖手续费应分别申报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36

47.文化馆书展收入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中的“其他文化业”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237

48.医院饭店对外营业也应征收营业税 238

49.用房屋抵押贷款被银行拍卖以抵作贷款本息属于转让房屋所有权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238

50.以工代赈工程的工程承包者取得经济收益应征收营业税 238

51.外资宾馆电信收入属于“代理服务”应税项目应征收营业税 239

52.房地产业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征收营业税 239

53.电信部门销售有价电话磁卡应征收营业税 240

54.融资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对方的不征收营业税 240

55.代收气源费均应并入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241

56.运输企业供车行为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242

57.软件技术开发转让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42

58.停车费和过路费不属于代办费用所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43

59.供电企业兼营电气安装和校表业务属于兼营行为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43

60.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收入属于服务业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244

61.农用机从事运输业务取得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44

62.企业收取的承包管理费和利润属于租赁业务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245

63.校办企业从事娱乐业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246

64.这样的“拆迁补偿费”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46

65.戏曲茶座行业应依20%税率征收娱乐业营业税 247

66.销售培训辅助资料属于营业税业务的混销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47

67.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应征收营业税 248

68.代销福利彩票的手续费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48

69.饭店“签单消费”类似赊销范畴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249

70.企业出租柜台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49

71.职业介绍和培训取得的收入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应征收营业税 250

72.饭店设音乐茶座应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 250

73.股权转让从2003年起免征营业税 251

74.折价出售楼房应按原价征收营业税 252

75.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52

76.企业内部承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承包费免征营业税 252

77.销售居住过的普通住宅要按居住的年限征免营业税 253

78.“代建”房屋取得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253

79.个人买卖房屋要征收如下各税 254

80.单位车辆对外提供货物运输取得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54

81.武术表演门票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55

82.电动车娱乐场属于娱乐业范围中的游艺项目应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55

83.母公司按规定提取子公司的管理费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256

84.住房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的代管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257

85.经营台球和保龄球应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 258

86.投资获固定利润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 258

87.楼上接楼再销售应当补缴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258

88.经营企业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征收营业税 259

89.学校食堂向其社会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应征收营业税 260

90.向基建单位收取临时设施费不再列作专用基金,而作为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 260

91.企业无偿赠送房屋应视同销售不动产行为征收营业税 261

92.将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261

93.持信用卡消费收入应全额纳税 261

94.非学历教育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62

95.用厂房投资分得固定利润应征收营业税 262

96.餐饮中介服务收费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应征收营业税 263

第四节 所得税 264

1.上缴管理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方能列支 264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264

3.教育储蓄存款的利息须符合条件方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265

4.发放人人有一份的工作服不能在福利费中列支应纳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5

5.企业合并或兼并后的各项资产不能以评估价计提折旧 266

6.保险企业支付的手续费要在不超过当年实收保费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 266

7.私营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符合规定可以享受扣除的优惠政策 267

8.企业购进旧机器要审定新旧和磨损程度之后确定折旧年限 267

9.个人转让自用住房要按如下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68

10.购入的固定资产误计管理费用应调增纳税所得额 269

11.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270

12.收不回来的借款(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 270

13.企业闲置不用的设备不准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271

14.保险企业支付退保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72

15.关联企业破产的坏账损失经审核后方可在税前扣除 272

16.工效挂钩企业提取工资超过实发部分不得扣除 272

17.股东取得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转增实收资本不征税 273

18.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不得扣除 274

19.残疾退伍军人雇人开美发店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74

20.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税前扣除 275

21.旅游费用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275

22.没有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不能税前扣除 276

23.纳税人超过纳税的年度不能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276

24.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277

25.承租人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的义务人 277

26.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应再提取折旧 278

27.承租方应按租赁年限分期摊销租赁费 278

28.银行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准许税前扣除 278

29.被合并或兼并企业的税务事宜应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 279

30.开办费应在不短于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279

31.企业合并、兼并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应区别对待 280

32.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收费不得税前扣除 280

33.接受捐赠资产出售取得所得应纳税 281

34.白条子列支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82

35.个人承包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82

36.粮食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 283

37.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部计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83

38.职工宿舍修理费应在企业住房周转金中支付不能税前扣除 284

39.未研制开发新产品不能计提技术开发费 284

40.个体从医应当以医疗机构取得的所得作为纳税所得额 285

41.减免的增值税应当纳入当年企业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285

42.税收罚款属行政处罚范围不能在税前扣除 286

43.个体行医承包经营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86

44.承包承租所得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87

45.调料厂免税已到期应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87

46.利用假期为学生补习功课取得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88

47.案件的代理费和法律顾问费属于纳税所得应税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88

48.已提未缴的管理费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289

49.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全员补贴的不属于免税范围 289

50.政府颁发的个人突出贡献奖不属于免税范围 290

51.预提的公共设施维修费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税前扣除 290

52.稿酬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91

53.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91

54.保险代理手续费应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92

55.联营企业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 292

56.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93

57.收取供水设施增容费如不缴入财政专户,就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 293

58.资产评估净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不能税前扣除 294

59.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按规定发放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94

60.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费用应当在规定年限内进行摊销 295

6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296

62.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所得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296

63.门市房的装潢费用属于“递延资产”应分期摊销 297

64.残疾人的偶然所得不属于减征范围应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97

65.见义勇为的奖金和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298

66.企业职工个人住房的维修费不得税前列支 298

67.坐收坐支供配电贴费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299

68.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99

69.财产非正常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税前抵扣 300

70.租赁经营所得由出租方缴纳所得税 301

71.获得奖金全部捐赠也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301

72.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税前列支 302

73.挂靠的施工企业均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302

74.基金会购买的证券取得的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303

75.超额提取福利费或工会经费税前不予列支 303

76.取得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304

77.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304

78.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05

79.承包部队工程取得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05

80.从事饲养业取得收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畴 306

81.俱乐部收取会员费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306

82.稿费捐赠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可以从其应税所得额中扣除 307

83.外资分支机构应向其总机构所在地征收所得税 307

84.非广告性质赞助费不得税前扣除 308

85.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企业取得收入仍由聘用企业为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308

86.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09

87.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范围 310

88.获得超过损失部分的赔偿属于营业外收益应征收所得税 310

89.股东从证券公司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10

90.国债手续费收入属于应税收入范围应征收所得税 311

91.国债在二级市场转让收益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311

92.专用账户利息所得属于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11

9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未超过原值的20%可以在税前一次扣除 312

94.代发国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应税收入范围应征收所得税 313

9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应纳入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13

96.销售提成奖励应按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314

97.合伙企业中投资者的工资不能税前列支 314

98.车辆购置费属于资本性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315

99.购买铁路建设债券视同储蓄存款应征收利息所得税 316

100.提供著作的使用权取得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16

101.享受年薪制者应按月平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17

102.职工被减员下岗得到的补偿收入超过规定部分应纳个人所得税 317

103.商业保险和基本保障以外的补充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 318

104.从任职单位取得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19

105.证券公司应代扣代缴返还交易手续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319

106.转租鱼塘使用权和转让捕捞工具取得的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20

107.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20

108.财产损失未经税务机关审核不能税前扣除 321

109.捐赠和接受捐赠均应调增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21

110.私营企业给个人购买住房应视为利润分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22

111.股权投资转让的损失不超过当年实现转让所得可以税前扣除 323

112.用现金形式发放医疗补助费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24

113.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提未提折旧项目不能补扣 324

114.股东从企业借款当年不还的视同红利分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25

115.专业记者与其他人员取得稿酬收入的计征税率不同 325

116.外企取得搬迁补偿收入如不在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326

117.营销员公款旅游所发生的费用应全额计入个人应税所得 327

118.员工以现金形式获得的商业保险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27

119.逢年过节单位发给职工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属于应税范围 328

120.人人均等的误餐补助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29

121.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范围不能税前扣除 329

122.大修理支出达不到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的可以直接扣除 330

123.公益性和救济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点 331

124.尚未收回的运杂费可计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332

125.研究所举办培训班取得收入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32

126.广告费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属于纳税范围 333

127.培训班的类型不同适应的税率也不同 334

128.激励费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335

129.经营期不满一年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35

130.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属于个人股票转让所得应纳税 336

131.外出施工带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税务机关一并征收所得税 336

132.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 337

133.尚未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的预支广告费不能税前扣除 337

134.对外投资的利息支出应进入投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338

135.电信企业应就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38

136.内退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职位取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39

第五节 其他各税种 339

1.建设项目的分包或转包工程属于发生新的纳税义务应征收印花税 339

2.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应先按定额贴花 340

3.委托加工合同应分别计算征收印花税 340

4.借款合同各执一份应各自全额缴纳印花税 341

5.出租柜台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征收印花税 341

6.未兑现或未按期兑现的合同也要征收印花税 341

7.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征收印花税 342

8.对已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要受处罚 342

9.购房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范围应征收印花税 343

10.原材料采购应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343

11.货物运输单据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其单据作为合同使用应按合同贴花 344

12.买断经营权其出资金额不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 344

13.固定资产评估后的新增值应征收房产税 345

14.房产抵押后产权没变应继续征收房产税 345

15.旅馆出租客房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345

16.竣工未办理决算手续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征收房产税 346

17.自用和出租房屋的房产税税率不同应分别计算纳税 346

18.房产投资联营取得收入应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347

19.无租使用房产应由使用者缴纳房产税 348

20.电梯和中央空调应列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348

21.个人房产公司用产权人为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348

22.借用仓库由房产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349

23.先以划拨方式后改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征收契税 349

24.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可享受免缴契税的优惠政策 350

25.私立学校承受土地和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350

26.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土地用途后应补征契税 351

27.契税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52

28.个人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应当缴纳契税 352

29.夫妻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时不征契税 352

30.经营砂石取得收入应征收资源税 353

31.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353

32.手工回收未税原煤可按其销量或用量征收资源税 353

33.挂外地牌照的车辆应当在所在地缴纳车船使用税 354

34.客货两用车应分别按载人和载货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 354

35.土地出租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者缴纳土地使用税 355

36.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355

37.耕地占用税属于农业四税范围土地使用税属于工商税范畴 356

38.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356

39.土地使用者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只要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均应纳税 357

40.已交纳车购税的车辆若因质量问题退回的可以按规定比例退回已纳的车购税 357

41.占用耕地建造养殖厂属于征税范围 358

42.获奖所得汽车按同类型最低价格缴纳车辆购置税 358

第四章 发票管理类 359

1.发票已入账购货方退货时须经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单双方以红字发票冲账 359

2.丢失普通发票存根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应受到处罚 359

3.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要加盖专用章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360

4.未取得增值税发票不得享受超税负返还 360

5.非独立核算企业互相开具发票要受处罚 361

6.接受虚开发票未抵扣税款也要受到处罚 361

7.行政事业性收据不能代替发票 362

8.外出经营应当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购发票 362

9.开具发票不能超过税务登记证规定的经营范围 362

10.禁止携带空白发票到外地填开 363

11.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收购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63

12.发票丢失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64

13.发生经营业务收款时必须为消费者开具正式发票 364

14.取得超面额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365

15.销货方在未收到税务证明单以前不能随意开具红字发票 365

16.企业按简易办法填开的6%税率的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366

17.发票存根丢失要受到处罚 366

18.接受捐赠货物的单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抵扣 367

19.税务代开发票印章必须齐全否则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367

20.经营免税货物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8

21.开出的商业汇票未承兑的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368

22.销售自来水选定税率后三年内不变 369

23.销货清单上的商品名称与专用发票名称必须相符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69

24.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粮食应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370

25.经营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关联企业不能相互借用发票 370

26.铁路公路联运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371

27.铁路部门开具的包裹票据不属于货票范围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371

28.发票邮丢仍按丢失专用发票处罚 372

29.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属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373

30.企业自行填开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受到处罚 373

31.“运杂费”发票未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的不予抵扣 374

32.采购废旧轮胎的渠道不同索取的正规发票各有不同 376

33.出售固定资产的收款方必须向付款方开具正规发票 376

34.租赁业务属于经营范畴取得收入时应开具正式发票 377

35.购货方从销货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78

36.以货抵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8

37.发票若计算逻辑关系出现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 379

38.销售方暨收款方的发票不一致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379

39.购进农产品应该索要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80

40.独立核算企业借用他人发票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 380

附:相关法律法规 3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382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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