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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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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购买点数:10
  • 作 者:江必新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509353721
  • 标注页数:235 页
  • PDF页数:251 页
图书介绍:本丛书紧扣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提出的“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要求,提出并论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良善司法、程序法治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对领导干部以及司法人员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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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绪论 1

上篇 法治国家的制度逻辑 9

第一章 法治的重要作用及其发挥 9

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法治更具比较优势”这个基本共识有一个彻底而理性的认同 9

二、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法治是更大的生产力”这个经验教训有一个认认真真的体悟 10

三、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依法办事是第一要求”这个基本命题有一个旗帜鲜明的倡导 11

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法治是最大的社会管理创新”这个重要观点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 13

五、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法治是良法为治”这个前提问题有一个清清楚楚的界定 13

六、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抓好法律实施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这个新的形势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应对 14

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由内而外、内外互动”这个法治路线图有一个辩证的理解和把握 15

八、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领导干部要扎扎实实地提高‘法商’”这个时代要求有一个清楚准确的判断 15

九、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法不好用则使之休眠”这个“懒政”思维有一个明确而坚决的遏止 16

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对“法治是明天、后天和他人的事”这种错误思想有一个立场鲜明的澄清 17

第二章 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19

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优势证明道路选择的正确性和理论体系的真理性 20

二、在人类社会物质、制度和文化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辐射确保小康社会建设的全面性 21

三、在制度和人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理性弥补人性的局限和不足 22

四、在制度和发展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力量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4

五、在制度和改革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权威凝聚改革的共识和力量 26

六、在制度和社会管理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创新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7

七、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关系结构中把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革新清除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29

八、在制度共性与制度特性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特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效益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30

九、在制度创设和制度优化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优化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文明为良法善治提供前提基础 31

十、在制度供给和制度贯彻落实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贯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兑现履行神圣庄严的执政承诺 32

第三章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逻辑 35

一、执政党应当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开,而与国家权力机关保持高度的融合 35

二、各级权力机关应当成为党政融合的主要平台 36

三、党通过权力机关的四种权力并按法定程序足以实现对“政”的领导 37

四、党的各部委的主要工作阵地应当是权力机关的相对应的委员会 38

五、要确保中共党员在各级权力机关中占据多数席位 38

六、党应当通过权力机关的平台实现与参政党的民主协商和与各种利益集团的合作 39

七、党应当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创造条件 40

八、党要在权力机关通过民主机制实现对人民的高度负责并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41

九、通过修改宪法和组织法,对权力机关的权力进行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1

十、党要通过竞争和人民选择的压力,大力强化党的自身建设 42

第四章 科学立法与良法为治 43

一、为什么要强调“良法为治” 44

二、良法的基本标准 46

三、确保立法的良善必须注意的问题 54

四、建立科学的过滤机制保证所适用之法律的良善 56

第五章 有法必依与依法行政 60

一、行政主体必须以积极的行为,确保法律的实施 60

二、行政主体应当以规范化的方式对社会实施管理 65

三、行政主体自身必须受制于法 68

四、行政主体违法行政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5

第六章 公正执法及其机制建构 78

一、多元执法价值中的公正执法 78

二、公正执法的标准 82

三、公正执法的实现 89

第七章 法治政府与责任承担 92

一、法治政府必须是责任政府 92

二、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97

第八章 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01

一、对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 101

二、监督与制约权力的基本思路 106

三、监督与制约权力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121

第九章 生态法治及其制度逻辑 127

一、生态文明的本土理念:政策演进与逻辑必然 127

二、生态文明的现实紧张:社会关系的四维矛盾 131

三、生态文明建设的依凭:迈向生态法治 133

下篇 法治国家的理性构建 145

第十章 法治国家建设的全面推进方略 145

一、要把“民主”、“自由”、“法治”、“平等”、“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 145

二、要进一步突显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146

三、要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执政为民的起码职责 146

四、要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147

五、要把依宪执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147

六、要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解纷、维稳中的棘手问题 148

七、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充分、良善且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供给机制 149

八、要用系统工程学的观念看待并建构法律实施系统 149

九、要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体制条件,并设置高度正当的司法程序 150

十、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比知法懂法更重要 150

第十一章 法治国家建设的道路选择 152

一、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 152

二、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路径 158

三、对法治中国道路的几点思考 161

第十二章 法治国家的理性构建 164

一、法治国家建设的路径识别 164

二、法律规范供给难题的破解 166

三、法律系统公私二分的反思与重构 168

四、重新认识法制统一原则及其价值 169

五、处理好法治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169

六、解决依法执政中的党政关系问题 171

七、法治建设具体方式的选择 172

八、实现良法为治 173

九、对地方政府的监管 174

十、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175

第十三章 依宪执政的实现方式 177

一、必须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有新开拓 178

二、必须在落实人民主体地位方面有新举措 179

三、必须在改进党的执政方式上有新进展 180

四、必须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有新机制 180

五、必须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有新招数 181

第十四章 法律体系的完善 182

一、程序领先,以过程正义保障实体正义之实现 182

二、原则挂帅,以基本规范实现法网之疏而不漏 183

三、开源节流,以过滤机制确保规则的合宪性与合正义性 185

四、案例断后,以司法手段使法律漏洞和间隙得以填补 186

第十五章 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 188

一、法律实施的基础 190

二、法律实施的前提 192

三、法律实施的主体 193

四、法律实施的意愿 194

五、法律实施的标准 196

六、法律实施的成本 197

七、法律实施的效果 198

第十六章 通过程序法治推动善治 199

一、通过程序提高行政行为和社会活动的效率 199

二、通过程序法治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双赢 200

三、发挥程序法治对于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 203

四、正视、接纳和积极规范裁量权 204

五、全面地、一分为二地看待规范性文件 205

六、尽快制定统一的、良好的行政程序法 206

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应更多地体现善治 209

第十七章 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重构 210

一、重建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要对法律行为作出科学的、精细的类型化处理 212

二、重建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要区分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213

三、重建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要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内容重新进行概括 214

四、重建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要重新建立法律行为有效和无效的判断基准 217

五、重建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要对不同的法律行为设置不同的效力形态 221

六、重建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要对不同的效力形态适用不同的救济手段或法律处置措施 222

第十八章 软法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224

一、软法效力的概念 224

二、软法效力的本源 227

三、软法效力的构成 229

四、软法效力的内容 230

五、软法效力的维度 231

六、法效力的梯度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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