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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制度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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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图书介绍

目录(一)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关于进一步“抓革命、促生产”,增加收入,节约支出的通知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加强资金、物资和物价管理的若干规定 4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坚决节约开支的紧急通知 9

中共中央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 13

中共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16

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 18

国务院关于严格禁止楼馆堂所建设的规定 23

国务院关于严格禁止楼馆堂所建设的补充规定 26

国务院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 28

(二)预算管理类第一部分 财政金融战线斗、批、改的十项措施 30

第二部分 财政管理体制 34

一、财政收支包干办法 34

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财政照顾 38

第三部分 预算编造 40

一、预算编造的要求 40

二、预算编审程序 43

一、预算收支的调整变动 45

第四部分 预算执行 45

二、预算收入的缴纳 47

三、预算收入退库的管理 48

四、中央级单位预算拨款办法 51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54

第五部分 决算 55

一、财政决算的编审 55

二、地方财政决算编报的具体规定 56

三、中央级单位决算编报的具体规定 58

第六部分 预算会计 61

一、中央级单位预算会计事务的处理 61

二、地方预算会计制度制订的权限 79

三、中央金库条例 80

四、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 81

第七部分 人防、人民武装、支前等经费 88

一、人民防空经费 88

二、县人民武装部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经费 89

三、民兵事业费 90

四、兵役征集费 92

五、战时支前经费 93

第八部分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契税及其他 97

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97

二、契税的征收 99

三、职工借款问题的规定 100

四、其他财务处理问题 101

第九部分 财政纪律 103

一、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划分标准 108

(三)企业财务类第一部分 固定资产 108

二、固定资产管理 109

三、固定资产折旧 111

四、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112

五、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 114

第二部分 流动资金 117

一、流动资金核定 117

二、流动资金管理 117

三、流动资金增加或减少 121

一、成本管理 122

四、清产核资财务处理 122

第三部分 成本费用 122

二、成本核算 123

三、新产品试制费 125

四、援外成套项目试验、试制费 127

五、进口技术资料费 127

六、开工生产准备费和改建工程管理费 128

七、小型技术措施费 129

九、企业文教经费 130

八、简易建筑物和简易料棚费用 130

十、企业搬迁费 131

十一、人民防空经费和民兵事业费 131

十二、其他 131

第四部分 福利基金 132

一、福利基金的提取 132

二、福利开支的几项规定 133

第五部分 企业利润缴库 134

一、企业利润解交 134

二、企业亏损弥补 136

第六部分 会计制度 137

一、会计凭证和帐簿 137

二、会计科目和报表 138

三、会计档案 138

四、会计交接手续 139

第七部分 群众参加管理 140

(四)工商各税类工商税第一部分 国务院关于扩大改革工商税制试点报告的批示 141

第二部分 工商税条例 141

盐税第一部分 综合规定 156

一、征收管理 156

二、盐税税额 157

第二部分 工业用盐 160

一、管理办法 160

二、八类工业用盐免税范围 162

三、八类工业用盐免税范围的补充规定 164

一、减征规定 171

第三部分 农牧业用盐 171

二、减征范围 172

第四部分 渔业用盐 174

一、管理办法 174

二、税额和减征范围 175

第五部分 其他用盐 178

一、国家战备盐 178

三、盐工自食盐 179

二、部队、学校生产盐 179

第六部分 若干计税结算的规定 180

一、加工盐 180

二、原盐溢亏、贴耗、除皮、溢短包 180

三、销区补征 182

四、移用各类用盐的退补税 182

第七部分 私盐查缉 183

一、私盐查缉处理暂行办法 183

二、私盐罚没款的处理 185

工商所得税第一部分 工商所得税的试行规定 186

一、所得税征收的几项体规定 191

第二部分 关于贯彻执行“试行规定”的若干具体问题 191

二、 “试行规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192

三、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193

第三部分 若干征税、免税规定 196

一、不上交利润的国营企业、事业单位 196

二、县以上供销合作社 197

三、交通运输合作组织 198

四、家属工厂 198

五、农村社、队办的企业 199

七、饲养业 200

六、集体盐场 200

八、主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结余 201

第四部分 纳税单位若干费用列支的规定 202

一、固定资产折旧 202

二、修理费用 203

三、固定资产增值、减值和财产意外损失 204

四、低值易耗品的划分和摊销 205

五、工资和福利费 205

一、税率适用的范围 208

六、农副业生产费用 208

第五部分 税率的适用范围和税款的计征 208

二、纳税和退税期限 209

三、加成征收是否加收滞纳金及罚金 210

四、个体经济所得税的计征 210

其他第一部分 有关税收会计的几项规定 211

一、自收、代征税款的报解 211

二、税票的审核 211

四、税款长短、损失的处理 212

三、退税的处理 212

第二部分 代征手续费提支规定 213

(五)农业税类第一部分 农业税条例 214

第二部分 农业税税率 221

第三部分 负担政策 222

一、稳定负担 222

二、负担调整 223

三、负担比例 224

四、农业税附加 225

五、灾歉和社会减免 226

第四部分 若干征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227

一、各类农场 227

二、军队种地 228

三、“五·七”干校种地 229

四、职工家属种地 229

五、铁路局留用地 229

六、社员自留地、饲料地 230

七、隐瞒土地 231

八、水土保持工程 231

第五部分 征收 231

一、征收原则 231

二、征收年度 233

三、征收细粮标准 233

四、征收结算 234

五、退税 235

(六)基本建设财务类第一部分 加强基本建设的管理 236

第二部分 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 241

一、经济核算 244

二、清仓挖潜 244

第三部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244

三、施工机械设备更新的资金 245

四、基本建设自筹资金 245

五、清理在建工程 246

六、废止工程核销 247

七、基本建设收入 248

一、拨款原则 250

第四部分 基本建设拨款 250

二、拨款依据 252

三、中央级基本建设拨款限额管理办法 253

四、地质勘探拨款 256

第五部分 基本建设放款 257

一、短期放款 257

二、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贷款 258

三、基本建设投资与大修理费用的划分 260

二、基本建设投资与新产品试制费的划分 260

第六部分 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的划分 260

一、基本建设投资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划分 260

四、基本建设投资与生产费用的划分 261

五、基本建设投资与事业、行政费的划分 263

六、基本建设投资与农业经费的划分 264

七、基本建设投资与交通经费的划分 267

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投资的划分 268

九、其他 268

一、国家财政支援农业集体经济资金的内容组成和分配使用 270

(七)农业财务类第一部分 国家财政支援农业集体经济资金 270

二、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支出 271

三、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 272

四、水土保持费 274

五、社队造林补助费 274

六、抗旱经费 276

四、水库和渠道工程费用 277

二、扩大畜群费用 277

三、造林费用 277

一、农业开荒费用 277

第二部分 农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投资的划分 277

五、机械和电力排灌工程费用 278

六、拖拉机站、机电排灌站培训费用 278

七、气象费用 278

第三部分 国营农牧企业财务 279

一、固定资产 279

二、流动资金 282

三、幼畜饲养费 284

四、成本管理 285

五、企业盈亏计算 287

六、农闲建设等非生产性支出 288

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 289

八、劳改业务费 290

九、农机站收费标准 292

十、企业福利基金 293

第四部分 农林、水利、气象单位事业费 294

一、农业事业费 294

二、林业事业费 296

三、水利事业费 297

四、水产事业费 299

五、气象事业费 300

第五部分 城市人口下乡安置经费 301

一、安置经费开支范围 301

二、安置经费开支标准 301

三、安置经费供应渠道 302

四、安置经费管理原则 303

一、育林基金 304

第六部分 育林基金和国营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管理 304

二、国营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306

(八)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类第一部分 综合性开支标准 308

一、工作人员福利费 308

二、出差补助费 309

三、职工探亲车船费 310

四、小单位伙食补贴和夜餐费 311

五、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 312

六、大学毕业生工资待遇 313

七、 “三支”“两军”人员供应问题 315

八、工作人员遗属生活照顾 316

九、会议费 317

十、农村人民公社几项经费开支的规定 319

第二部分 教育经费 320

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学员待遇 320

二、高等学校学员入学路费 321

三、高等学校学员接待外宾期间的伙食费问题 321

五、高等学校生产实习经费 322

四、高等学校学员假期有关开支 322

六、高等学校实验实习工厂的财务管理 326

七、中等专业学校人民助学金 327

八、外国语学校人民助学金 327

九、中、小学杂费和修缮费 328

第三部分 卫生经费 329

一、县以上医院实行包工资 329

二、其他卫生医疗机构的经费管理 330

三、抽调医务人员所需的经费开支 331

四、京、津、滬地区卫生人员跨省安家落户的经费开支 332

五、农村卫生工作队经费开支 333

六、公费医疗开支范围 334

七、工作人员到外地就医路费的规定 335

八、转移公费医疗关系的经费处理办法 335

九、计划生育经费开支 337

十、防治防疫经费开支 338

第四部分 文化、体育、广播经费 340

一、整顿自负盈亏文艺团体的原则 340

二、文化事业财务几点规定 341

三、全国性运动会经费开支 342

四、农村广播网经费开支 346

第五部分 抚恤和社会救济经费 346

一、牺牲病故抚恤标准 346

二、残废抚恤标准 347

三、抚恤、救济费开支范围和使用 347

第六部分 行政经费 350

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经费管理办法 350

三、税务助征员列入国家编制 353

二、市场管理人员列入国家行政编制 353

四、公安消防民警的工资待遇 354

五、中央各部门“五·七”干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试行办法 354

第七部分 外事经费 360

一、出国代表团、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 360

二、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 361

三、接待外宾生活费用开支标准 371

四、接待外宾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 373

五、培训外国实习生费用开支试行规定 374

(九)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3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396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416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草案) 421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 430

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 433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工资的通知 435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 438

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包括范围的暂行规定 441

全国清产核资实施办法(草案)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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