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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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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购买点数:15
  • 作 者:李邦友 高艳东著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3
  • ISBN:7801615581
  • 标注页数:479 页
  • PDF页数:499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针对金融犯罪方面的诈骗罪的研究成果,作者论述不仅具有理论深度,而且切中实务疑难问题,对理论及实践都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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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一 金融诈骗罪及其刑事立法问题研究 1

第一节 金融诈骗罪概述 1

一、金融制度概述 1

二、金融诈骗罪的现状与成因 5

第二节 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原理——刑法介入金融的必要性与有限度性 9

一、必要性 9

二、有限度性 11

第三节 我国金融诈骗罪立法思维评价 14

一、结果犯的弊端 14

二、行为犯立法模式的采纳 15

三、两种立法模式的比较与反思 17

第四节 金融诈骗罪立法完善 19

一、细化式叙明罪状反思 19

二、罪状术语修改 20

三、补充罪名 22

四、法定刑设置评价 23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构成要件 26

一、金融诈骗罪的概念 26

二、金融诈骗罪的客体 28

三、金融诈骗罪的主体——金融机构可否成为主体 34

四、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 36

五、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41

二 集资诈骗罪研究 47

第一节 集资诈骗罪概述 47

一、非法集资产生的必然性 47

二、集资诈骗罪的现状与原因 49

第二节 集资诈骗罪立法思维探讨 51

一、本罪的刑事立法原理 51

二、本罪的刑事立法进步 54

三、本罪刑事立法的需完善之处 57

二、本罪的客体 65

一、本罪的概念 65

第三节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客体、主体 65

三、本罪的主体 67

第四节 集资诈骗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分析 71

一、本罪“使用诈骗方法”的特殊性 71

二、“非法集资”的理解 75

三、集资诈骗的常见表现形式 77

第五节 集资诈骗罪主观方面疑难问题探讨 79

一、本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必要 79

二、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为本罪独有 80

三、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81

第六节 集资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84

一、本罪与集资纠纷、乱集资等违法行为的界限 84

二、本罪与相似罪的界限 86

三、本罪罪数问题 88

一、本罪数额的认定 90

第七节 集资诈骗罪刑罚适用研究 90

二、本罪的刑罚适用 93

三 贷款诈骗罪研究 95

第一节 贷款诈骗罪概述 95

一、贷款的概念及其种类 95

二、贷款的程序规则 96

三、借款人资格、条件 98

四、贷款诈骗罪的现状与成因 99

第二节 贷款诈骗罪刑事立法比较与评述 102

一、西方刑事立法模式特点与评价 102

二、本罪刑事立法评价 106

第三节 贷款诈骗罪的概念、客体、主体 110

一、本罪的概念 110

二、本罪的客体 112

三、本罪的主体——单位骗贷问题研究 114

一、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121

第四节 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方面 121

二、本罪事后故意的处理 128

第五节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130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130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131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132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133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134

六、本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分析 136

第六节 贷款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141

一、本罪与借贷纠纷的界分 141

二、本罪与相似罪的界分 142

三、本罪罪数问题 143

第七节 贷款诈骗罪刑罚适用研究 146

一、本罪的法定刑档次与标准 146

二、本罪数额的认定 147

四 票据诈骗罪研究 149

第一节 票据诈骗罪概述 149

一、票据的概述 149

二、票据的分类与功能 152

三、票据诈骗罪的现状与成因 154

第二节 票据诈骗罪立法思维探讨 157

一、本罪的刑事立法原理 157

二、本罪的立法完善 162

第三节 票据诈骗罪的概念、客体、主体 166

一、本罪的概念 166

二、本罪的客体 169

三、本罪的主体 172

第四节 票据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172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 172

二、使用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兼谈作废票据的范围 176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179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182

五、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 186

六、本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分析 191

第五节 票据诈骗罪主观方面特征 197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理解 197

二、对本罪“明知”的理解 198

三、对本罪故意的理解 202

第六节 票据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204

一、骗取汇票的行为定性 204

二、使用空头支票、无资金保证的票据的行为定性 205

三、倒卖、挂失止付、银行工作人员提供作废票据等是否属于“使用” 206

四、虚构商品交易办理汇票贴现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定性 208

五、本罪罪数问题 209

第七节 票据诈骗罪刑罚适用 215

一、结算的概念与分类 217

第一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概述 217

五 金融凭证诈骗罪研究 217

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现状与对策 218

三、本罪刑事立法评价 220

第二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客体、主体 225

一、本罪的概念 225

二、本罪的客体 227

三、本罪的主体特征 229

第三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分析 230

一、本罪常见法定行为对象释义 230

二、“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争议 231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非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定性 236

四、对本罪“使用”的理解 237

五、冒用他人的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定性 239

六、使用作废的银行存单诈骗的行为定性 241

七、伪造、变造的银行结算凭证的理解 243

一、“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研究 244

第四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244

二、本罪与相似行为的界分 248

三、本罪罪数问题 249

第五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刑罚适用研究 251

六 信用证诈骗罪研究 253

第一节 信用证诈骗罪概述 253

一、信用证的产生及其功能 253

二、信用证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运作程序 254

三、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255

第二节 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法思维与立法功能探讨 257

一、信用证诈骗罪的刑事立法原理 257

二、信用证产生的背景——回顾中国特色的国际贸易 261

三、我国特有的国际贸易制度对信用证诈骗罪的影响——兼谈刑法第195条的功能 263

第三节 信用证诈骗罪的概念、客体和主体 267

一、本罪的概念 267

二、本罪的客体 268

三、本罪的主体 273

第四节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274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274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 276

三、骗取信用证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277

四、以其他方式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279

五、本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分析 280

第五节 信用证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探析 284

一、聚讼与争议 284

二、辨析与疏理 286

三、症结与实质 289

第六节 信用证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293

一、本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293

二、“骗取信用证”的行为达到何种程度可定罪 296

三、本罪的罪数问题 297

一、本罪设置死刑的辨析 300

第七节 信用证诈骗罪刑罚适用研究 300

二、本罪的刑罚适用 303

七 信用卡诈骗罪研究 305

第一节 信用卡诈骗罪概述 305

一、信用卡的诞生与在中国之特色 305

二、信用卡的功能与分类 310

第二节 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312

一、各种观点评价 312

二、本罪概念探讨——抛弃法定犯的表述方式 313

第三节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主体 317

一、各种学说评析 317

二、本罪客体探讨 318

三、本罪的主体——兼谈单位犯罪主体的立法完善 321

第四节 本罪的客观方面之一——涉假型信用卡诈骗 322

一、本罪客观方面概论 322

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325

三、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26

四、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328

五、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及冒用信用卡疑难问题分析 329

第五节 本罪客观方面之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 340

一、恶意透支概述 341

二、法定要件疑难问题探讨 344

三、骗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如何定性 352

第六节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性质分析 357

一、理论聚讼 357

二、争议评析与司法对策 359

三、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司法认定析疑 362

第七节 信用卡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368

一、拾得信用卡和密码后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的行为定性 368

二、拾得他人信用卡拒不归还的行为是否可定为侵占罪 370

三、单位持卡人擅自使用单位卡的行为定性 371

二、认定本罪数额时是否计算利息 373

一、本罪的量刑档次 373

第八节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适用 373

八 有价证券诈骗罪研究 375

第一节 有价证券概述 375

一、证券与有价证券 375

二、刑法保护的有价证券 377

第二节 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法思维探讨 379

一、本罪立法原理 379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法思维之不足 380

三、本罪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完善 382

第三节 本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384

一、本罪的概念 384

二、本罪的客体评述 385

三、本罪客体——以国家信用为核心的国债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权 387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 390

五、本罪的主体——兼谈单位犯本罪的处理 394

六、本罪的主观方面——是否要求“明知” 396

第四节 有价证券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400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 400

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范围 401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外国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券的行为定性 402

四、使用假冒国家名义制作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行为定性 405

五、使用失效、作废的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定性 410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地方政府债券的行为定性 412

七、倒卖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定性 413

八、内部工作人员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兑换现金的行为定性 413

九、本罪罪数问题 417

第五节 有价证券诈骗罪刑罚适用研究 422

一、本罪量刑档次 422

二、本罪数额的认定 422

第一节 保险诈骗罪概述 425

一、保险诈骗罪的源起与演进 425

九 保险诈骗罪研究 425

二、保险诈骗罪的现状与成因 427

第二节 保险诈骗罪立法思维探讨 430

一、保险诈骗罪刑事立法比较与评述 430

二、我国保险诈骗罪刑事立法的优点 431

三、我国保险诈骗罪刑事立法需完善之处 433

第三节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 434

一、保险欺诈的含义 434

二、保险诈骗罪的概念 437

三、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罪的界分 438

第四节 保险诈骗罪的客体 439

一、本罪主要客体——保险运作制度 439

二、本罪次要客体——诚信制度 441

第五节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443

一、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443

二、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445

三、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46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47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448

六、本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分析 449

第六节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 454

一、问题提出 454

二、本罪特殊主体否定论 455

第七节 保险诈骗罪疑难司法问题探讨 462

一、本罪共同犯罪问题 462

二、本罪着手的司法认定 468

三、本罪既未遂形态的司法认定 471

四、本罪的罪数问题 473

五、本罪的主观方面 475

第八节 保险诈骗罪的刑罚适用 476

一、对自然人犯罪的刑罚适用 476

二、对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 477

后记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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