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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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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图书介绍

目录 1

缩略语对照表 1

第一部分 导论 3

第一章 国际法渊源 3

第一目 引言 3

第二目 国际法院规约 4

第三目 国际习惯 6

国际法常用术语表 7

第四目 “造法”条约与其他实质渊源 10

第五目 一般法律原则 12

第七目 司法判决 14

第六目 国际法一般原则 14

第八目 公法学家的著述 17

第九目 国际法院判决和咨询意见中的衡平法 18

第十目 人性考虑 19

第十一目 正当利益 19

第二章 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38

第一目 理论问题 38

第二目 协调论 39

第三目 国家义务与国内法的关系 40

第四目 个人的地位 41

第五目 国际法庭中的国内法问题 41

第六目 国际法庭中作为“事实”的国内法 43

第八目 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法院的并入说 44

第七目 国际法在国内法院中的(适用,译者注)问题 44

第九目 条约与英国成文法的解释 47

第十目 条约与普通法的决定 48

第十一目 其他国家对国际法的接受 49

第十二目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50

第十三目 已判决事项和两种法律制度 50

第十四目 与国际法渊源的关系 51

第十五目 结论 52

第二部分 (国际法律)人格与承认 69

第三章 国际法主体 69

第一目 引言 69

第三目 确定的法律人格者 70

第二目 人格与被保护地位 70

第四目 特殊类型的人格 72

第五目 有争议的候选者 75

第六目 小结 76

第四章 国家的产生与连续性 81

第一目 引言 81

第二目 国家的法律标准 82

第三目 处于产生状态中的国家 86

第四目 非法占领与强行法的影响 87

第五目 必要的法律解释 87

第七目 国家的一致性与连续性 88

第六目 国际组织及其机构的成员资格 88

第八目 微型国家 90

第五章 对国家的承认与对政府的承认 98

第一目 作为一般类型的承认 98

第二目 与承认有关的国家与政府 99

第三目 承认行为与不承认政策的不同法律后果 100

第四目 是否存在承认的义务? 101

第五目 对政府的承认 102

第六目 法律上的承认与事实上的承认 102

第七目 追溯力 103

第九目 集体承认: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 104

第八目 默示承认 104

第十目 不承认与制裁 105

第十一目 国内法院中的承认问题 106

第十二目 英国对政府承认的政策 111

第三部分 领土主权 121

第六章 领土主权 121

第一目 领土的概念 121

第二目 主权与管辖权 121

第三目 主权与所有权 122

第四目 行政管理权与主权 122

第六目 从国家主权中分离出来的行政管理权 123

第七目 主权未定的领土 123

第五目 主权与责任、权利的所有者 123

第八目 有期限的与复归的权利 124

第九目 剩余主权 125

第十目 国际租借 125

第十一目 永久性权利所赋予的使用与所有权 126

第十二目 非军事化与永久中立化领土 126

第十三目 领土的概念:国内法院适用的有效统治原则 127

第十四目 共管 127

第十五目 附庸地位、宗主权与保护关系 128

第十六目 委任统治与托管领土 128

第十七目 国家领土的各个部分 129

第十八目 对领土处置的限制 130

第十九目 转让或取得领土的资格 131

第二十目 所有权的概念 131

第二十一目 边界的确定 132

第二十二目 任何人不得给予他人其所未有之物 133

第七章 领土主权的创设与转移 141

第一目 引言 141

第二目 法律概念的历史变化 141

第三目 时际法学说 142

第四目 关键日期 143

第五目 取得方式 143

第六目 原始权利与派生权利 144

第七目 权利的渊源 145

第八目 有效占领 147

第九目 废弃 151

第十目 发现 152

第十一目 象征性兼并 153

第十二目 原始的或历史性的权利 154

第十三目 主权的范围:地理学说 154

第十四目 北极和南极的扇形学说 155

第十五目 添附、侵蚀与河水改道后土地的转让 156

第十六目 取得时效 157

第十八目 禁止反言 161

第十七目 默认与承认 161

第十九目 债的变更 162

第二十目 复归权原则 163

第二十一目 相对权利 163

第二十二目 权利的历史性合并 164

第二十三目 海上领土的取得及其他问题 165

第二十四目 可让与性问题 167

第八章 领土地位:其他问题 190

第一目 有关领土处置权的国际程序 190

第二目 联合国管理领土的能力 192

第三目 国家主权以外的法律制度 192

第一目 引言 201

(一)领海 201

第四部分 海洋法 201

第九章 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 201

第二目 领海的测量基线 202

第三目 直线基线:近期发展 204

第四目 领海的宽度 205

第五目 基线:其他问题 206

第六目 领海法律制度 208

(二)专门权利 212

第一目 引言 212

第二目 毗连区的概念 213

第三目 许可的区域类型 213

第五目 强制执行问题 215

第四目 毗连区的划界 215

第六目 出于特殊目的而设立的其他区域 216

第十章 大陆架:大陆架地区与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235

第一目 引言 235

第二目 大陆架:背景 235

第三目 法律渊源 237

第四目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237

第五目 大陆架自然资源 238

第六目 大陆架上的人工岛屿与设施 239

第七目 底土法律制度 239

第八目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240

第十目 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大陆架的划界 242

第九目 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之间的比较 242

第十一目 相向或相邻国家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245

第十二目 岛屿制度 246

第十一章 公海制度 253

第一目 引言 253

第二目 公海自由 253

第三目 对公海秩序的维持 256

第四目 公海自由原则的例外 257

第五目 对公海上船舶的管辖权 263

第六目 油污事故、“海盗”广播与恐怖主义 264

第七目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 265

第一目 引言 283

第二目 经济援助 283

第十二章 资源使用中的共同便利与合作 283

第五部分 资源使用中的共同便利与合作 283

第三目 资源利用:原子能的和平使用 285

第四目 对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 285

第五目 南极 287

第六目 外层空间 288

第七目 国际河流 291

第八目 运河 294

第九目 海峡 297

第十目 内陆国与飞地 299

第二目 现行国际法一般原则的相关性 311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的法律方面 311

第一目 引言:相关的法律分类 311

第三目 使用国家责任对抗制的缺陷 312

第四目 新出现的法律原则 313

第五目 设立标准的多边公约的重要性与作用 313

第六目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314

第七目 评价 314

第六部分 国家管辖权 319

第十四章 国家主权与平等 319

第一目 概述 319

第二目 主权与规则的适用 319

第三目 主权与权能 320

第四目 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 321

第五目 国家管辖权的保留范围 321

第六目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 322

第七目 国际法庭与国内管辖权的抗辩 324

第十五章 管辖权限 330

第一目 概述 330

第二目 民事管辖权 330

第三目 刑事管辖权 331

第四目 不同原则之间的关系 334

第五目 域外强制执行措施 335

第六目 有关管辖法律的一般观点 336

第七目 包括引渡在内的同类问题 340

第八目 并行管辖权的特别情形 341

第十六章 外国国家的特权与豁免 356

第一目 引言 356

第二目 不可裁判性与作为阻止管辖权的豁免的区别 357

第三目 管辖豁免的理论基础 358

第四目 国家豁免:关于其范围的争论 359

第五目 目前的法律立场 360

第六目 限制豁免的形式 362

第七目 《欧洲国家豁免公约》 364

第八目 《英国国家豁免法》 365

第十目 政治分支机构与国家机关 367

第九目 豁免的放弃 367

第十一目 执行中的扣押和占有 368

第十二目 条约条款 369

第十三目 专门特权与豁免 369

第十七章 外交与领事关系 382

第一目 外交关系:引言 382

第二目 外交关系的一般法律方面 383

第三目 使馆人员、馆舍与设施 384

第四目 使馆不受侵犯 387

第五目 外交代表不受侵犯 388

第六目 对当地管辖权的人身豁免 388

第九目 豁免的其他方面 390

第八目 一定的当地法律适用的豁免 390

第七目 官方行为的管辖豁免(基于属物理由) 390

第十目 领事关系 391

第十一目 特别使团 393

第十二目 对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罪行的防止与惩 393

处 393

第十八章 领土主权的保留 403

第一目 通过特许的领土特权 403

第二目 对领土最高权的其他限制 409

第三目 未取得主权者同意下外部所强加的政府职能 409

第四目 权利的调整 410

第十九章 国籍关系 421

第一目 国家在国籍方面的自由学说 421

以外的)归因规则 421

第七部分 (领土主权与国家管辖权 421

第二目 关于自治问题的政府意见 423

第三目 《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 424

第四目 各国通行的国籍规则 425

第五目 “一般原则”的法律地位 429

第六目 国际法规则的合理适用 430

第七目 国家责任与真实联系学说 432

第八目 求偿国籍 433

第九目 外交保护 435

第十目 禁止反言与国籍 436

第十二目 关于国籍问题的功能性方法 437

第十一目 国籍的强制变更 437

第十三目 有效联系原则与诺特鲍姆案的判决 438

第二十章 某些归因规则:公司与特别资产 465

第一目 概述 465

第二目 公司 465

第三目 船舶 467

第四目 航空器 468

第五目 空间物体 469

第六目 一般财产 470

第七目 国际组织资产 470

第二目 国家责任的基础和性质 481

第一目 本主题的各种关系 481

第二十一章 国家责任 481

第八部分 责任法 481

第三目 责任的界限 483

第四目 客观责任 484

第五目 疏忽 486

第六目 意图和动机 487

第七目 问题的独特性:科孚海峡案 487

第八目 合法行为的责任、权利的滥用 489

第九目 国家机关、官员、革命者及其他人的行为的责任 490

第十目 代理关系和共同侵权行为人 495

第十一目 损害的类型和赔偿的形式与功能 497

第十三目 正当理由 501

第十二目 补偿与损害赔偿 501

第十四目 “法律利益”的性质:诉讼资格 502

第十五目 原告起诉缘由 507

第二十二章 国家求偿的可受理性 531

第一目 引言 531

第二目 外交谈判 531

第三目 法律争端 532

第四目 原告没有法律利益 532

第五目 外交保护:求偿国籍 532

第六目 用尽当地救济 540

第七目 消灭时效 547

第十目 反求偿 548

第八目 求偿的放弃 548

第九目 不予受理的其他缘由 548

第十一目 国内法院与外国政府行为 549

第二十三章 某些不法行为与强行法概念 566

第一目 不法行为的不同内涵 566

第二目 不法事件的客观效果 566

第三目 一般不法行为:国家权力的滥用 567

第四目 不法行为不产生权利 568

第五目 强行法 568

第六目 终止非法情势的义务 569

第一目 国家与个人 577

第九部分 个人与团体的保护 577

第二十四章 对国家领土内外国人人身和财产的侵害 577

第二目 外国人的准许入境、驱逐出境与法律责任 578

第三目 一般原则 579

第四目 国民待遇标准 581

第五目 国际最低标准 581

第六目 正视两个标准 582

第七目 不法行为责任的相关形式 584

第八目 拒绝司法 584

第九目 对外国人财产的征用 586

第十目 补偿规则 587

第十二目 对国家重要资源的控制 588

第十一目 国民待遇原则 588

第十三目 本身非法的征用 589

第十四目 1962年联合国大会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 590

的决议 590

第十五目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592

第十六目 对征用的结论 593

第十七目 投资者和东道国对外资采用的各种法律方法 594

第十八目 国家契约的违反和废除 595

第十九目 稳定条款 598

第二十五章 个人与团体的保护:人权与自决 617

第一目 主权与国内管辖权 617

第三目 个人与国家 618

第二目 条约赋予的权利 618

第四目 国籍与领土概念 621

第五目 个人与国际刑事责任 622

第六目 人权的国际保护 624

第七目 其他发展 633

第八目 个人在行使国际管辖权的法庭的出庭权 634

第九目 自决原则 645

第十目 不歧视标准 646

第十一目 评价与总结 648

第二十六章 条约法 671

第一目 引言 671

第十部分 国际交往 671

第二目 条约的缔结 672

第三目 保留 674

第四目 生效、保存与登记 676

第五目 条约的无效 677

第六目 条约的退出、终止与停止施行 679

第七目 条约的无效、终止与停止施行:一般规则 684

第八目 条约的适用及效果 684

第九目 条约的修正与修改 686

第十目 条约的解释 687

第十一目 条约的分类 691

第十二目 参加一般性多边条约 692

第二目 准立法行为 709

第二十七章 包括代理与代表的其他交往 709

第一目 非正式协定 709

第三目 单方行为 710

第四目 禁止反言 712

第五目 代理与代表 713

第十一部分 权利义务的转移 721

第二十八章 国家继承 721

第一目 作为一种范畴的国家继承 721

第二目 以条约、默认与禁止反言方式取代的问题 722

第三目 领土主权与国内管辖 722

第五目 具体法律问题 725

第四目 法律规则的相互作用 725

第六目 领土变更政治形式的相关性 732

第七目 联邦国家的解体 733

第八目 归复学说 734

第二十九章 权利义务转移的其他情况 747

第一目 国际组织之间的继承 747

第二目 代理 748

第三目 权利转让 748

第十二部分 国际组织与国际裁判机关 753

第三十章 国际组织 753

第一目 引言 753

第二目 法律人格 753

第三目 作出各种法律行为 756

第四目 组织章程的解释:固有与隐含的权力 759

第五目 与成员国的关系 760

第六目 职能性成员资格的概念 761

第七目 与非成员的国家的关系 761

第八目 与国内法的关系 762

第九目 国际组织造法 763

第十目 国际组织行为的控制 765

第三十一章 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 780

第一目 和平解决概述 780

第二目 仲裁 780

第三目 常设仲裁法院 781

第四目 仲裁程序规则 782

第五目 司法解决 782

第六目 常设国际法院与国际法院 783

第七目 国际法院的组织 785

第八目 国际法院对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786

第九目 管辖的主要事项 787

第十目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793

第十一目 对国际法院的评价 794

附录 英汉对照表 812

一、人名 812

二、专门名词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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