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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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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购买点数:11
  • 作 者:祝建军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03693960
  • 标注页数:278 页
  • PDF页数:302 页
图书介绍:本书通过运用概念分析法、社会学分析法、伦理学分析法、经济学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法分析法等,对人格要素、人格要素标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概念进行了较为准确的界定和分析,揭示并分析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价值,总结归纳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基本原则,发现并分析了传统人格权法在保护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方面的不足,并采用新的研究方法论证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提出并论证了我国规制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模式和制度设计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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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第一章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基本理论  1

第一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概念与意义  2

一、人格要素概念的界定  2

二、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概念  27

三、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意义  33

第二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经济根源与学说  37

一、形象经济  37

二、形象的经济学效应及其推动作用  40

第三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对人格权保护提出的要求  43

一、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推动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民法保护  43

二、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保护是人格权发展的新表现  49

第四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基本原则  55

一、自愿原则  56

二、有偿原则  60

三、利益平衡原则  62

四、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4

第二章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与保护之实证分析  67

第一节 从几起典型案例看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规制与保护的必要性  68

一、从实践上看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纠纷产生的社会影响  68

二、从审理此类案件遇到的障碍看规制的必要性  74

第二节 从司法实践看传统人格权法处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纠纷的先天不足  77

一、传统民法人身权与财产权的二元对立  77

二、传统人身权法的功能——保护自然人的精神利益  80

三、传统人格权法产生的语境及价值取向  83

第三节 从个案处理过程看处理有关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保护问题的不利因素  87

一、观念问题  87

二、赔偿问题  89

第三章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规制和保护之理论分析  91

第一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之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  91

一、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之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  92

二、公平竞争权与科斯定律  99

第二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之保护的伦理学分析  101

一、人的伦理性  102

二、人格权的伦理内涵  105

三、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仍体现人的伦理价值  108

第三节 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之保护的社会学分析  111

一、人的社会属性与社会秩序  111

二、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与社会和谐  113

三、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15

第四节 小结  116

第四章 两大法系及国际社会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之保护提供的制度借鉴  119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制度与判例  120

一、美国法对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  120

二、英国法对姓名、形象等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  131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制度  137

一、德国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  137

二、日本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  147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150

一、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人格权的保护  150

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保护的学说与判例  153

三、小结  156

第四节 国际社会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规制与保护之示范  157

一、WIPO《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条款》关于商品化权的规定  157

二、对国际条约保护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评析  161

第五章 对我国大陆有关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与保护学说和制度设计模式之评价与思考  165

第一节 我国大陆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民法学说及评析  165

一、商品化权说及评价  166

二、商事人格权说及评价  176

三、知识产权说及评价  184

四、人格权说及评价  194

第二节 我国大陆当前有关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保护模式  200

一、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  200

二、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传统人格权法保护模式——精神损害赔偿模式  209

三、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财产权益保护模式  215

第三节 对在我国大陆存在的典型制度设计的评价  220

一、对王氏草案之相关规定的评析  220

二、对梁氏草案之相关规定的评析  226

三、对徐氏草案之相关规定的评析  230

四、对人大法工委草案之相关规定的评析  232

第四节 对未来保护模式的选择与制度设计的构想  235

一、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保护模式  235

二、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之保护的具体规制  248

中外文参考文献  255

后记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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