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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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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购买点数:16
  • 作 者:(宋)窦仪等撰 吴翊如点校
  • 出 版 社:北京:中华书局
  • 出版年份:1984
  • ISBN:11018·1229
  • 标注页数:550 页
  • PDF页数:578 页
图书介绍
标签:点校

第一卷 名例律 二门 律条六 令格敕条八 1

五刑 1

十恶 6

第二卷 名例律 四门 律条十六 格敕条八 起请条二 14

八议 14

请 减赎 17

犯罪事发 24

以官当徒除名免官免所居官 26

第三卷 名例律 二门 律条六 令敕条十 起请条二 42

诬告比徒 及出入罪比徒 42

犯流徒罪 犯死罪及流徒罪祖父母父母老疾家无兼丁留侍 43

第四卷 名例律 四门 律条八 式敕条二 起请条一 54

犯罪已发已配更为罪 54

老幼疾及妇人犯罪 56

赃物没官及徵还官主并勿徵 平赃 60

会赦不首故蔽匿及不改正徵收 66

第五卷 名例律 五门 律条八 敕条一 71

犯罪已发未发自首 於财主首露 71

同职犯罪 79

公事失错自举 82

共犯罪分首从及不分首从 83

共犯罪逃亡已获未获分首从 85

第六卷 名例律 七门 律条十三 敕条一 起请条一 89

二罪以上俱发及累并倍法 89

有罪相容隐 94

官户奴婢犯罪 96

化外人相犯 97

断罪本条别有制与例不同 举重明轻 97

杂条 99

一部律内余条准此条 108

第七卷 卫禁律 九门 律条十八 114

阑入庙社宫殿门 114

宿卫人冒名自代 118

因事入宫殿辄宿 未著门厚入宫殿 宫殿内作罢不出 登高临视宫殿中 119

宿卫人被奏劾先收兵仗 123

应出宫殿不出 通传宫人书信 123

宿卫人不依职掌次第 124

夜开宫殿门出入 向宫殿射 125

冲车驾队仗 128

宿卫人上番不到 129

第八卷 卫禁律 五门 律条十五 131

宿卫人兵仗不得远身 131

行宫诸犯同宫殿法 宫内外行夜犯法 犯庙社禁苑 132

京城宫城门守卫人相代 133

越州县镇戍城及官府廨垣 私度越度冒度关津给过所 关津留难 斋禁物度关 越度缘边关塞共化外人交易婚姻 134

外奸入内奸出 烽候不警 141

第九卷 职制律 八门 律条二十四 令敕条三 143

署置官过限 贡举考课 143

刺史县令私出界 在官不直 不上 之官限满不赴 146

从驾稽违 148

祭祀 148

合和御药误 御膳 御幸舟船 乘舆服御物 外膳 151

漏泄大事 154

禁玄象器物 155

制书稽缓错误 156

第十卷 职制律 八门 律条十八 令条一 159

误犯宗庙讳 奏事及余文书误 应奏不奏 代官司署判 159

出使不返制命 162

匿哀 听乐从吉 冒荣居官 委亲之官 冒哀求仕 父母被囚禁作乐 163

驿使稽程 驿使以所斋文书寄人 文书遣驿 乘驿马 166

指斥乘舆 166

在外长官使人有犯 169

输纳符节迟留 170

公事稽程及误题署 170

第十一卷 职制律 六门 律条十七 格敕条八 起请条一 172

奉使部送寄人雇人 172

长吏立碑 173

请求公事 曲法受财请求 174

枉法赃不枉法赃 强率敛 176

受所监临赃 乞取强乞取赃 监临内受馈遗 监临内借贷役使买卖游客乞索 178

律令式不便於事 185

第十二卷 户婚律 十门 律条十四 令式敕条十五 起请条一 186

脱漏增减户口 疾老丁中小 187

僧道私入道 191

养子 立嫡 192

父母在及居丧别籍异财 居丧生子 192

放良压为贱 194

相冒合户 196

卑幼私用财 分异财产 别宅异居男女 196

户绝资产 198

死商钱物 诸蕃人及波斯附 199

卖口分及永业田 200

第十三卷 户婚律 九门 律条十八 令敕条七 起请条五 202

占盗侵夺公私田 202

典卖指当论竞物业 205

婚田入务 207

旱涝霜雹虫蝗 部内田畴荒芜 208

课农桑 209

给复除 210

差科赋役不均平及擅赋敛加益 输税违期 211

婚嫁妄冒 离之正之 212

居丧嫁娶 216

第十四卷 户婚律 六门 律条十四 令格敕条十一 218

同姓及外姻有服共为婚姻 夫丧守志 218

娶逃亡妇女 221

监临婚娶 枉法娶人妻妾 221

和娶人妻 七出义绝和离 222

主与奴娶良人 诈妄嫁娶 225

违律为婚 定婚年限 227

第十五卷 厩库律 十一门 律条二十八 起请条一 230

牧畜死失及课不充 检验畜产不以实 养疗不如法 官畜官车私?载 231

养饲牺牲 235

乘驾损伤官畜 官马不调习 235

故杀误杀官私马牛并杂畜 236

犬伤害人畜 标帜羁绊畜犬 239

以官奴婢畜产借人及自借 畜产损食官私物 240

库藏搜检偷盗 242

假借官物不还 监临主司以官物私贷借及贷借人 243

损败仓库物 245

财物应入官私 放散官物 245

输课税逗留湿恶 监主僦运税物 给受留难 擅开官物印封 输课税物市籴充者 给受欠剩官物例 246

第十六卷 擅兴律 九门 律条二十四 249

擅发兵 调发杂物供军 250

给发兵符 拣点征人卫士 征人冒名相代 252

大集校阅 乏军兴 征人稽留 告贼消息与闲谍通 256

主将不固守城 临阵先退 私放防征人还 258

巧诈避征役 镇戍犯罪 260

出给戎仗 镇戍番代 261

兴造料请 工作不如法 262

私有禁兵器 264

役功力采取不任用 差遣丁夫杂匠及私役使 265

谋反逆叛 唱反 亡命山泽 268

第十七卷 贼盗律 五门 律条十三 起请条一 268

谋杀 273

劫囚 捉人为质 276

杀一家三人及支解人 278

亲属被杀私和 278

第十八卷 贼盗律 六门 律条九 式敕条五 280

以物置人孔窍 恐迫人使畏惧致死伤 280

造畜蛊毒 毒药药人 厌魅咒诅 281

杀人移乡 285

残害死尸 蕃客死许烧葬 穿地得死人不埋及因熏狐狸烧棺椁 286

造袄书袄言 289

夜入人家 290

第十九卷 贼盗律 八门 律条十七 格敕条八 起请条三 292

盗大祀神御物 盗宝印乘舆服御物制书官文书 盗门符兵符门钥兵器 292

盗毁天尊佛像 296

发冢 盗园陵内草木 297

盗官私马牛杀 割牛鼻斫牛脚 298

盗不计赃而立罪名者 299

强盗窃盗 监主自盗 300

故烧人舍屋因盗财物 304

恐喝取人财物 因殴击人夺财物 305

第二十卷 贼盗律 五门 律条十五 敕条一 起请条二 309

盗亲属财物 将人盗己家物 309

因盗杀伤人 311

贸易官物 取人山野刈伐积聚物 311

略卖良贱 和诱良贱 略卖亲属 詃诱雇卖良口 312

共盗并赃依首从法 同谋行盗 三度行盗 公取窃取皆为盗 部内有盗及容止盗 318

第二十一卷 斗讼律 四门 律条十五 格敕条三 324

斗殴故殴故杀 以兵刃斫射人 保辜 同谋共殴 以威力制缚人 324

宫殿内争殴 333

殴制使刺史县令 佐职属官殴长官 殴本部刺史县令亲属 334

殴皇亲 流外及庶人殴贵官 336

第二十二卷 斗讼律 六门 律条十六 339

流内殴议贵者 339

监临官司殴所部官属 340

拒捍州县使人 340

良贱相殴 主杀部曲奴婢 341

奴婢殴詈主并过失杀 殴杀伤亲属奴婢 343

夫妻妾媵相殴并杀 殴詈内外亲属并杀 殴詈父母祖父母并过失杀 殴詈舅姑并杀 杀伤子孙及子孙之妇 345

第二十三卷 斗讼律 七门 律条十三 起请条一 353

殴前夫之子及受业师 殴继父 殴詈杀伤夫之周亲以下 353

祖父母父母为人殴击子孙却殴击 复雠 356

误杀伤 奴婢詈旧主并杀伤 357

戏杀伤 359

告反逆 诸色诬告反坐纠弹不实 360

过失杀伤 360

告祖父母父母 告嫡继慈养 364

第二十四卷 斗讼律 九门 律条十六 敕条四 起请条三 366

告周亲以下 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阙 366

奴婢告主罪 诬告本属刺史县令 369

投匿名书告人罪 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 370

犯罪陈首 告赦前事 告人罪不得称疑 373

为人作辞牒 教令人告事 375

邀车驾挝鼓上表自诉事 自毁伤及?耳 377

越诉 378

盗贼事发伍保为告 380

部内犯罪不纠举 伍保知犯不举 381

第二十五卷 诈伪律 十门 律条二十七 令敕条五 起请条一 382

伪造宝印符节 诈为制书及增减 盗用宝印符节 对制及上书诈 诈为官文书及增减 383

诈假官 诈承袭 诈称官捕人 391

诈欺官私取财 妄认良贱 诈除去死免官户奴婢 395

诈为瑞应 398

诈教诱人犯法 398

诈乘驿马 399

诈自复除及诈死 诈疾病 诈疗病以取财物 399

父母死不解官及诈言父母及夫死 401

检验病死伤不实 诈陷人至死伤 保任乖状 证人译人不实 402

官司知诈冒听行与同罪 403

第二十六卷 杂律 十四门 律条三十四 令格敕条十七 起请条一 405

坐赃 406

国忌私忌 406

私铸钱 407

走车马伤杀人 弹射伤杀人 施枪作坑阱伤杀人 408

医药故误伤杀人 丁匠防人疾病请给医药 410

受寄财物辄费用 公私债负 官吏放债 411

错认良人为奴婢子孙 415

博戏赌财物 415

营造舍宅车服违令 侵巷街阡陌 占固山野之利 416

犯夜 418

征行出使疾病身死 419

剩给传送 不应入驿而入 420

诸色犯奸 良贱相奸所生男女 421

校斗秤不平 器物绢布行滥短狭 市价不平 私作斗秤 卖买不和而较固取者 买畜产不立市券 425

第二十七卷 杂律 十二门 律条二十八 令式敕条八 起请条二 429

市众中故相惊动 430

不修堤防 盗决堤防 430

官船私载物 行船茹船不如法 432

失火 仓库内不得然火 非时烧田野 故烧公私舍宅蚕簇五谷财物积聚 见火不告不救水火有所损败 434

弃毁大祀神御物及丘坛 弃毁宝符节印制书 438

主守官物亡失簿书 440

私发官文书印封 440

食官私瓜果 441

弃毁官私器物树木 毁人碑碣庙主 442

停留军器不输 弃毁亡失备偿 442

地内得宿藏物 得阑遗物 445

违令及不应得为而为 447

第二十八卷 捕亡律 五门 律条十八 令敕条三 448

将吏追捕罪人 旁人捕送 道路人助捕 448

被强盗邻里不救助 453

征人防人逃亡 流徒囚人逃亡 宿卫人逃亡 丁夫杂匠工乐杂户逃亡 非逃亡浮浪他所 官户奴婢逃亡 在官无故逃亡 454

被囚禁拒捍官司而走 主守不觉失囚 459

部内容止逃亡 知情藏匿罪人 461

第二十九卷 断狱律 七门 律条十四 令式格敕条二十一 起请条三 465

应囚禁枷鏁杻 枷杻式样 有官品及有邑号犯罪合禁推就问并申奏取裁 令录非赃犯不得妄有禁系 465

与囚金刃等令自杀及得解脱者 468

死罪囚雇倩人杀 469

受囚财教导令翻异 470

囚应请给医药衣食 减囚食 囚病 矜恤囚人 471

不合拷讯者取众证为定 老疾不得身自论对 囚攀引人 讯囚 拷囚 鞫狱〔移囚〕 移推 472

决罚不如法 481

第三十卷 断狱律 十门 律条二十 令式格敕条二十三 起请条一 482

监临官捶迫人致死 483

断罪引律令格式 应言上待报 484

官司出入人罪 赦前断罪轻重不当 486

遇赦不原 知有赦故犯 徒以上呼囚告家属罪名 490

缘坐应没官不没官 徒流人配送稽留 应备输没入违限不输 491

推断怀孕妇人 492

决死罪 诸州断遣死罪申奏 避事不便断狱 493

断罪不当 役徒应役不役及病愈不陪日 496

纵死囚逃亡 497

疑狱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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