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本书为辽宁项目中的一本。 慈善组织天然地弥补着政府与市场利益分配的不足。从财富分配的角度来说,有政府主导的分配、市场主导的分配和慈善组织主导的分配,三种分配机制在运行特点、指导理念、结构形式、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因此,政府与慈善组织关系形态与制度建构在实质上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利益分配(财富分配)与慈善组织主导的利益分配(财富分配)之间的关系形态与制度构建。该书稿主要运用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理论、志愿行为与志愿组织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来分析与论述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模式、这种关系模式的限度(制度基础)以及转型中这种关系模式的制度变革选择。 本书稿为博士论文,书稿主要对中国的政府替代与支配性功能协作关系模式进行了研究,这种模式与西方的合作伙伴模式和自治模式有很大的不同,研究主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且书稿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尝试从利益分配,主要是财富分配而非权力分配的角度出发来探讨转型时期我国政府与慈善组织关系的互动,这不同于以往的研究视角和研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