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本书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分成普通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人两类,分别阐述了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不同作用及所应该享有的不同权益。离开普通传承人所形成的社会土壤,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就失去了根基,他们不可分离。本书首先从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制度、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代表性传承人的监管、非遗传承人的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当前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保护的现行法治,接着以贵州省黔东南州为例,对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实证研究,从中分析出我国当前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缺位严重,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难以为继,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监管乏力,对传承人的保障很不得力等。接着分析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保护的法理基础,并在借鉴了域外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法律保护的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完善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法律保护的可能路径,即从公法和私法两个角度,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共同作用于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守卫人类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