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千百年来,以中央一地方关系为表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一直是影响国家长治久安、万世太平的最重要因素。在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政府间财政关系背后,是财政分工方式的差异。美国“财政联邦主义”的实践和欧盟作为“超级联邦”的出现,均采用立宪性一致同意下“交权型”财政分工方式;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采用行政性一致同意下的“集权中放权型”财政分工方式,‘啡规范财政收支”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上的最大特点。21世纪的中国要成功地处理中央一地方关系,消除非预算收支现象,必须在建设公共财政体制的同时,建立起民主财政制度。本书以“集权中放权”模式来概括中国封建社会的财政体系和政府职能体系。从大一统财政体系中发展出各级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上的事权范围和筹资渠道,是通过中央政府的下放行政管理权来实现的,因此,“放权”模式与“交权”模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它们刻画出了两种财政分工方式的特点。本书除了用“中央集权中放权”模式来概括中国封建社会财政制度安排上的特点外,并且以“非规范财政收支”作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上的最大特点。非规范性不是指财政管理上的非预算性和非计划性,而是指其与非民主性、非公共性的共生,体现皇权